电子实验室安全检查责任追究制度

日期:2019/12/26 06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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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,有效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,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、财产安全,促进学校事业健康、稳定、快速地发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学院负责制定实验室安全规划,确定相关的管理工作原则和政策,督促和协调解决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事项,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责任订定、经济损失数额和赔偿比例的认定工作。

二、实验室安全工作贯彻“以人为本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坚持“谁使用、谁负责、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原则,逐级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,实验室管理员为第一安全责任人,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,若因未尽职责或管理不当等工作失误而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,依据事故责任划分对相关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。

三、由于与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的职能部门过失导致发生实验室事故,给学校、他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,对相关的职能部门追究其责任。

四、实验管理人员对所管实验室安全负责,实验组长对小组的安全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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